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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希】我是个随性的人(1) (1 / 3)

很多人说我太过于随性,我通常认为这是一种褒奖,这代表我有态度,最起码我是在为自己活。无所谓对不对得起谁,不被世俗而牵绊,不被环境而改变。

不过,这只是曾经,在我进入夜场以前。或者说,在我第一次去皇朝以前。

外婆说我的随性替了我母亲,生性放荡不羁最终害了自己。我不以为然,因为我压根连我妈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从小对我妈的所有印象都停留在客厅里那张合影里。我外婆很少管我,除了吃和穿,所以我在外面做什么她都不知道。

大学之前外婆都觉得我很乖巧懂事,学习成绩也一直很好,因为每次拿着10分改成100的成绩单,总能蒙混过关她戴着老花镜那双眼睛。上初中的时侯外婆总问我有没有同学喜欢我追求我,我都笑着撒娇回答她我不会早恋,现在只想安心学习回报她对我的养育之恩。

事实上,我在初二就谈了恋爱,初三初恋就把我拱手让给了他大哥。

我的初恋我甚至都不记得他的名字,只知道他叫方六,是我住那片儿的混混,念完小学就辍学了,成天揪着一般和他一样没上学的孩子在我们学校门外收保护费。我们认识也是因为保护费。

初一,刚换了新学校的第一天,方六就在学校出来的胡同里等着我们这些新生,凡经过那条胡同的所有人,都会留下所谓的买路钱。走在我前面的同学都给了,轮到我了我就不给。一是因为我没钱,二是我并不想像这些人妥协。毕竟在小学,因为我个子比很多人都高,男生女生很少有人能打得过我。

方六那天没有像对待其他不拿钱的同学一样打我,而是笑嘻嘻的说,这妞很有性格。

我不屑的还他一句,跟你没关系。

从那以后,方六不仅不问我要钱,甚至把从其他同学那儿搜来的钱请我吃饭,为我买零食买衣服。

外婆很少带我去逛街,我所有的衣服都是她在胡同口的小商店买的。但我爱美,本身底子也不赖,所以方六给我的所有东西我都不拒绝,我为此找借口:他的钱也不是什么干净钱,不花白不花。

方六对我的特殊照顾,让我在学校被每个人“敬畏”,就连上厕所有人看到我去了,被尿憋得再急也都主动让我先上。我认为这是一种优越感,还有一种甚至比老师还要高的尊敬。这种感觉让我很舒服,也很享受,于是方六让我做他女朋友,我做了,方六带我去上网的时侯在网吧楼上脱掉我的衣服说要上我,我给了。

所以我的第一次,是发生在那家黑网吧的楼上。楼下还坐了一群光着膀子上网的爷们儿,甚至方六中途还探头叫他的兄弟,也就是这家黑网吧的老板:把你套子丢一个上来。

流血了,染在楼那张地铺有些发黑的床单上,不怎么看得出来。方六也没想到去找,可能他压根没想过我会是处,还是下楼的时侯我说我疼,他才看了一眼,骂了句:“靠,我她妈上了个处啊。”然后冲楼下喊了声:“兄弟,让送50块钱的烤串过来,我的女人需要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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