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千君来到父母在S市所住的房子。是一栋小洋房,S市本来是租界,所以有许多小洋房,他们家就买了一栋。
其实千君的家庭本来就很富裕。母亲白玫薇与父亲千方阳白手起家,建起一家公司,虽然没有那些大企业强大,但也是身价不菲,到了千君接手了公司,更是将其做大,甚至成了南方的龙头企业。
在接手家里的公司之前,千君自己创办了一个小公司,没几年便做的风生水起,和自己父亲的公司平起平坐了。
不得不说,千君是个天才。
不过那个公司是由千君的好友一起创办的,因为在此之前千君去了部队。
不过这些事都是前生的事了,回来之后有了强大的基础,事情便会简单的多。
千君回到自己二楼的房间,将衣服收拾好,便下楼与刚到家的千方阳交谈起来。
“爸爸,你回来了。”千君接过白玫薇为自己倒的水,看着坐在沙发上的千方阳,说道。
“嗯。暑假过得如何?”千方阳一脸严肃的问,不像寒恤,像是在检阅士兵。
没错,千方阳原本也是当过兵的。只是他没有大作为,便退伍了,而他的愿望就是他的儿子能留在部队,保家卫国。
千君进部队也就是因为他的要求。
“我过得很充实。我每两周阅读完一本名著,一共读完四本书,还有一本正在阅读。一共写了六篇读后感,吃完晚饭会交给您。”千君手捧茶杯,站的笔直,一脸严肃的汇报。
“嗯,不错。”千方阳满意的点头,拿起茶杯喝水,一边问:“还有别的一些事情吗?”
“我有未来媳妇了。”千君一脸淡定。
“咳!”千方阳不淡定了,险些呛了水。
抬起头,他瞪着虎目道:“你把谁家闺女给拐了?”
“陌子权叔叔家的女儿陌莫。”千君如实回答。
不想千方阳露出笑意:“嘿!你还把他家女儿给拐了啊!”拍了拍大腿:“不愧是我儿子。”
“你们爷俩儿说什么呢?这么乐?”白玫薇端着水果从厨房出来,见千方阳笑的这么开心,不由问道。
“嘿!这小子,把陌子权家的闺女给拐来当老子儿媳妇了!”千方阳还在笑:“哈哈哈哈!陌子权那张脸一定好看极了!”
“去!又爆粗口!”白玫薇瞪了他一眼:“人家陌子权不就在小学考试赢了你几次吗?记到现在!”
“要不是他赢了我两次,我就能得到那个勋章了!咳!算了!不提了!”千方阳心情极好,对一旁站着不语的千君说道:“儿子!干得好!让陌子权女儿来我家当女儿!让他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