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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青花 (1 / 3)

虽然晏七把这本字帖说得像是发面没发起来的包子,卖不出去只能自己吃,可是颜雪怀还是很珍惜这本字帖。

为了练字,她买了一支新的狼毫笔,虽然笔墨铺子的伙计说初学练字最好是用羊毫,可是那铺子里卖的羊毫都不如这支狼毫好看,这支笔的笔杆是青花瓷的,颜雪怀第一眼就看上了,吕英儿就不明白了,不就是一支笔吗,少东家就高兴得唱起来了。

砚台也是精挑细选的,上面多出一块来,颜雪怀特意放了个色白花青的锦鲤花瓶。

她还特意买了一块天青色的布,让吕英儿包了边儿,铺在练字的桌子上。

总之,无论这字能不能练成,仪式感是有了。

接着,就是开始练字了。

半个时辰后,颜雪怀腰酸腿疼手抽筋地走出屋子。

太累了,比三天写完全部暑假作业还要累。

那青花瓷的狼毫笔,滑不溜手,手上出汗,那汗顺着笔杆子往下滑,还有那色白花青的锦鲤花瓶,研墨时碰到地上,碎了!

天青色的桌布,滴上了墨点子,惨不忍睹。

睡了一觉之后,颜雪怀便把练字这件事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她神采奕奕地要去顺城街,把工部那差事已经定下来的消息告诉余敏。

刚出门,便看到了董万千和董小白。

只有他们两个,没有看到陆二叔。

没错,因为开业那天陆林的优秀表现,让他在会昌街上有了好人缘,上了年纪的叫他陆掌柜,年轻人称呼他陆二叔。

至于他为何与侄子侄女不同姓,会昌街上有两个版本。

版本一,董家姐弟的父亲是原配所出,陆二叔是继母带来的拖油瓶,外姓人在家里没地位,侄子侄女要开铺子,他只能跟出来带孩子;

版本二,陆二叔是董家的养子,还是保留了自己的姓氏。其实和版本一差不多,不同之处就是从拖油瓶变成了养子。

总而言之,就是陆二叔是一个可怜又可敬的好人,而董家那两个,当然是有钱人家惯坏了的熊孩子。

或多或少知道一点真相的颜雪怀很是无语,明明陆二叔才是白皮黑心的腹黑大佬,董家姐弟,算了,街坊们也没有说错,就是两个被惯坏了的熊孩子。

今天这两个熊孩子不太一样。

不,是和昨天或者前天的他们不太一样,但是和颜雪怀最初见到他们时,是一样的。

趾高气扬,耀武扬威,就差把“我是土匪”四个字写在脸上了。

有些人,只要看看他们的脸,你就能知道他们家发生了什么事。

比如董家姐弟,现在颜雪怀一看,就知道陆林肯定没在京城!

这两个二货自由了。

不过,她今天没空陪这俩货玩,她既没拿工钱,又不想年纪轻轻就当祖母,干嘛要帮人带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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