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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章 娲神苗裔(15) (1 / 3)

杨从循做梦也没想到,博烈觉昌口中的答案竟然是如此简单,如此……另类。

在博烈觉昌看来,世间的神仙妖魔不过是一群修炼出火候,有几分本事的精怪而已。

无论是神仙还是妖魔,同样需要人类崇拜与供奉。

神仙会庇护降福给跪拜在神像面前的信徒,而妖魔也会奖励回应那些献上丰厚祭品的爪牙。

胃口不大,容易满足,收下礼物就办事的是神仙;

贪得无厌,难以餍饱,光拿好处不办事的是妖魔!

倘是与人为善的神仙,不妨折节相交一番,多结条善缘,想来未尝不错。

碰上光吃不拉的妖魔,干脆弄条大棒在手,唯当头棒喝,方能教其向善!

只须牛羊猪首就肯布云施雨的是龙王;

要吃童男童女才肯降雨生风的是妖龙!

供上猪首就天阴落雨,再跪下多喊几声“龙王显灵,护佑苍生”也在情理之中;

要是供上福物都不见半星雨点,大可把东西原样端走,多半还要回头再骂一句“这龙瞎眼”!

答案就是这么简单。

“说来惭愧,老身虽在人前自诩为女娲大神选出的勇士,但咱却从未亲眼见过女娲大神,毕竟女娲大神在人间行走活动是在老身出生之前很久很久的事了。”

听博烈觉昌说,女娲大神所处的时代已经久远到无法用年头来计数的上古洪荒。

洪荒时中土是精怪们的乐园,各种远古凶兽按照实力与爱好,逐一瓜分切割世上每一寸山峦、湖海、江河、密林、草原与沼泽,残酷压迫并奴役自己领土上所有生灵。

这其中,势力最大地盘最广的顶级凶兽便是以‘四凶六魔八怪’为代表的十八妖王。

什么?你问这时的人类在哪里?

呵呵。

在那些远古凶兽尚未染指的犄角旮旯里,才有少数人类蜷缩其中苟延残喘。

只因人类是一种先天弱势的动物。

相较那些体量动辄成千上万斤,亦或可以凭借双翅就在空中穿梭翱翔的远古凶兽,人类无论是力量还是敏捷都太过渺小,实在微不足道。

然而先天身体不足却不代表后天表现乏力。

天生一短,则必有所长!

缺乏力量与敏捷的人类拥有远古凶兽无法比拟的灵巧!

因为人的手掌是可以分开五根手指活动的!

对于那些身躯庞大的凶兽,一只爪子只要能抓石块,能握住树干就足够了,至于树干是粗是细石块是方是圆,那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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