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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失踪 (1 / 4)

在那之后差不多过了一个月,其中半个月我都在努力的找工作,也面试了几家,可惜都不尽人意,后来干脆又不找了,整天在广州闲逛。

广州人的生活很有规律,每天早上六七点起床,街坊邻居聚在一起喝个早茶,聊聊天,打打麻将,一上午就过去了。下午小憩一会儿,到公园走走,下下棋,一天就过去了。

广州的山也不算高,有名的白云山也是低矮低矮的,与其说是山,倒不如说土堆成的一座巨大陵园,山势平稳,很有特色。

方庸学校里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他参加了不少社团,生活比总统还忙,虽然仍坚持每天五点前回家,但带来了不少麻烦。

比如说社团里一些要讨论的活动,白天开不了会的,通通给他叫到家里来,弄得我很不自在。

按理说我比他们大,阅历也比他们丰富,俗话说就是比他们老成,不管怎么样,最起码他们来我家就得尊重我才对。然而,一回生两回熟,这群小学生简直就像把这儿当做自己家一样,进门连鞋也不换,冰箱随便开,零食随便拿,吃完到处扔!弄得家里乌烟瘴气的一团糟,也不打扫就走了!

我心里庆幸当初没有把所有房间的钥匙给方庸,否则的话现在我哪儿就成了旅馆了。

现在只要他带人回家,没过12点我是不回去的。我本就是喜爱安静的人,家里整天开着宴会,闹哄哄的不成家,还不如在外面溜达。

说来也巧,我每次夜晚在外面溜达,总能遇到喝我酒的那个鬼,渐渐的也熟悉起来,知道他叫郑修庆。

他生活在光绪帝年间,清末的时候还中过秀才,可惜那时候封建制度已经逐渐瓦解了,当官还不如经商,他没钱留洋,后来还染上赌博吸大麻,最后郁郁自了。

在他那个时代,百无一用是书生,许多人走上了和他一样的道路,为此他还颇感自豪,觉得自己至少有勇气终结自己的生命。

我跟他话不投机,喝酒倒是很喝得来,他喜欢讲清末的历史,喜欢批判历史,他唯一没想到的是最后竟然是共党得道。

我们总是坐在珠江边喝啤酒,珠江两岸经常坐着许多看夜景的人,也有不少人傍晚吃完出来散步的,旁人看来我也许是个疯子,买了一堆酒,总是一开开两支,一支自己喝,一支倒进水里……

方庸每次见我三更半夜一身酒气的回家,气得脸都黑,像个娘们一样,理都不理我就回房睡觉。我知道他这么做的原因,因为我对他说,要么叫你朋友来的时候规规矩矩的,要么叫他们滚蛋!他觉得我不可理喻,我觉得他太过任性。

我是来这里生活的,就算是给他当保姆的,也不是给他们一群人做老妈子的。

方庸拗不过我,居然打电话给我老爸,老头子听到我在广州的糜烂生活,气得连话也不愿跟我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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