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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九章 座上宾与阶下囚 (1 / 5)

刘睿影极为震惊的看着光头独臂的男子,他曾想过很多种此人身份的可能,但就是没有想到他竟然是厌结部落的盟主,厌结。

厌结部落在漠南的六大部落中,传承最久,实力最强,并且和下危城中的欧家与胡家联系最为密切。

他开始重新打量起这位光头独臂的男子。

其实从一开始,刘睿影根本就没有觉得他会是蛮族中人。毕竟他个头不高,身材也算不上健硕,更何况还丢了一只胳膊,看上去和流人的样子差不多。

这位盟主,没有更换前任盟主的名字,因为厌结部落的称呼和他本人一样,在漠南都是传奇。

光头独臂的厌结十岁外出行猎,十二岁杀人,十五岁就是部落中最为出色的猎手之一。要知道蛮族中人不放牧,不耕种,生活来源全有限的与下危城之间的贸易和渔猎生活。

至于那条胳膊具体是怎么丢掉的,没人知道。只知道在他丢了这条胳膊回到部落之后,就成为新的盟主。

这一条胳膊换个盟主,可是所有人都不敢想,也不敢坐的事,偏偏他做到了。

哪怕有再多的人反驳和不服从命令,看到那一只残臂也默不作声了。

他们没本事断个胳膊,就别嘟嘟囔囔的。

起码比别人更狠,才有质疑别人的权利。

那一年,他整整二十岁,便成为了蛮族部落中最强大且最年轻的盟主。

而且无人说不,一个个的目光都是敬佩。

如今也才过去五年。

论年龄,他和刘睿影相仿。

本该是喝酒吃肉耍风头混朋友的年纪,却提早做了旁人不敢做也不会做的事。

但也不知是磨难的风沙太过于骇人还是部落中需要操心的事物太多,单看长相,他却是要比刘睿影大出十来岁。

中都查缉司中的卷宗中,有关于他的资料,说他擅使一口落地齐腰的大刀。

想起在点,刘睿影连忙在他身子周围扫视了一圈,可却并没有发现任何兵刃。

对于这样的人来说,不带刀岂不是和不穿衣服一样?

一个正常人决计不会光着屁股走在街上,一个蛮族部落的盟主也不会不带刀就出门。

这样做的原因只有一个,那便是他对自己的实力有着极度的自信。自信到即便是两手空空,也能随性出行。

不过他虽然没有带刀,但他身边却带着自己最为依仗、信任、器重的心腹――这位部落中的智集,长兴。

矫健的身手比不上险恶的大脑,智集的作用往往比刀锋更加致命。虽然这位蛮族智集的脑子,刘睿影并不觉得有多么好用,但说不定在部落里,却是顶尖的存在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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