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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通辑 (1 / 2)

一九九五年农历七月十七,云省渣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孤子岭一处房屋起火。房屋离其他村民住地太远,大家赶到时,除去黄泥砖,木头结构的部份已烧透,屋顶已经轰塌。

公安局的人赶到时,余火已经被村民扑灭。

村民反映,这里住的是护林工人。民警与村民协作,对房屋进行检查,在靠后墙壁的位置,发现两具烧焦的尸体。

去到现场侦察的警察,立即将尸体带回渣县进行尸检。确认死者即是护林工人秦毛子及其弟弟秦二毛。

经过一系列调查,三天之后渣县发出嫌疑犯的通辑令,程二花,女,二十一岁,贵市黄岩牛村人......

身后火光满天,她快速入了森林,一路往西面走,不知道走了多久,也顾不上从大腿流下的血。

她只敢在森林间穿梭,或许是山区通讯落后,她竟一路顺畅的逃到了青山镇。

然而此时的她,已经蓬头垢面与疯子、乞丐没有区别。庆幸逃脱的她,在镇政府公告栏前看到了通辑令,于是青山镇就多了个疯女人。

一两个月后,公告栏里的内容被换下。

十几天后,溪水村的徐有富家,住进了镇上的疯女人与傻少年。

顾悯生:“徐有富发现了你的秘密,所以你才借着刘福杀了他?”

程二花坐直身体,靠向椅背,或许是因为积压在久的情绪,得以释放。也明白被警方抓捕,是她命运最后的结局。

此时她反而异常冷静下来,:“他不知道在哪里弄到了一份旧报纸,上面有那则通辑令,他想要用它来威胁我。满足男人那恶心的欲望。

他如果威胁做其他,或许我会乖乖的,可惜却是那令人作呕的动物本能。他那晚看我的眼神,跟秦二毛太像了。”

顾悯生:“为什么要搭上刘福?”

程二花:“因为那样的条件下,我一个人杀他办不到。”

顾悯生与霍小方站在审讯室外。

刘福被带进审讯室,看着不远处坐着的程二花,他快步奔了过去。

“阿花,有没有人欺负你?你这几天怎么过的?”他完全没有看到,她的手上也有同样的手铐。

“你放心,我已经跟他们承认,人是我掐死的,你不会有事。只是,后面你该怎么办?要是又遇到坏人怎么办?”他一脸的担心,快速的说着,语气带着几分稚气。

程二花看着他,眼睛里有亮闪闪的东西。

他傻吗?不,一点也不傻,只不过是比多数人简单,单纯,可是在别人眼里那就是傻。

而她恨那个傻字,因为秦二毛出现时,就是傻的,所以她才信以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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