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东路。
楚市北城郊区的一条老路。
路面年久失修,坑坑洼洼。
此刻,正是一天里太阳最毒辣的时候。
路上行人稀稀疏疏。
有一个青年人,被五六个混混按在地上,手里的蛇皮麻袋,掉在一旁,里头的塑料瓶滚了一地。
“踏马的。一个星期之前,老子就通知过你,今天要交钱。叫你多努力一点,把钱提前备好。”
“你踏马竟然把老子的话当成耳边风,只有一百块。你把老子当成什么了?当叫花子打发吗?”
“说,钱藏在哪?不说的话,今天,老子要你好看。”
六人中,身材最胖,一头红发,明显是领头,一巴掌扇在了青年人脸上,凶巴巴的道。
“我,我,真没了。”
青年人骨头很硬朗,面对六个混混,丝毫不乱,也没求饶,一双暗淡无光的眸子,抬头看着红毛。
“哟呵。想不到你小子,骨头还挺硬的啊。”红毛一声冷笑,抄起身边的钢管猛地打在了青年人背上。
青年人很疼很疼,可他咬着牙,硬是没有喊一句疼,也没有出一个声音。
那对暗淡无光的眸子,直视着红毛,很冷很冷。
“靠!还硬扛是吧?行。老子倒要看看,到底是你丫的骨头硬呢,还是老子的钢管硬。”
说完,红毛又打了下去。
噗!
青年人吐出了一口血。
可红毛还没罢手。
一下,两下,三下……
接连朝青年人打了九下,直到青年人疼的在地上把很直蜷缩起来时,红毛才停下。
“王八蛋。老子还以为你骨头能扛得住呢。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红毛啐了一口,喝道,“你们几个,把这个混蛋衣服扒了。老子还不信了,一毛钱都找不出来。”
“是老大!”
有俩人立刻照做。
可就在这时,青年人那一双一直黯淡无光的眸子,忽然间亮了起来。
他的视线,一直盯着某个方向,一动不动。
可慢慢的,他看起来居然越来越兴奋。
“肖……展!”
虽然已经七年没见,可青年人还是认出了朝自己走来的好朋友肖展。
七年前,他是肖展唯一的好朋友。
俩人天南地北,从古到今,无话不谈。
“刘润泽,是我。我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