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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途中 (1 / 2)

从五里铺村到临洮镇上的路不算远,也就是二十里路的样子,赵存孝同赵明德说要送赵小俊去镇上的乡学,所以借了村里的一辆角马车,此刻正赶着车载着赵小俊去临洮镇的路上。

北疆角马是北疆独有的物种之一,早在羌人还遍布北疆大地的时候,他们已经学会如何驯化这种看似凶猛的动物。

角马个头硕大,体重最大的有近三百公斤。头部粗大,颈部有像山羊一样黑色鬣毛,全身从蓝灰到暗褐色,看来起来十分有进攻性,然而经过了不知多少年的驯化,角马从骨子里已经变得极其温顺。

最为重要的是角马对环境的适应能力远胜于骏马,无论是茂密的灌木丛,还是开阔的林地洪泛区,亦或是干旱地区的戈壁滩,它都能顽强的生存下去。

角马的肩很宽,非常适合套上车架,耐力也非常的好,所以在北疆大地上,总能见到络绎不绝的角马车队,甚至你偶尔可以在角马车上发现零星的金丹期修士。

毕竟在荒乱的北疆地面儿上,御风而行长途跋涉可不是一个好的选择,肆无忌惮的暴露自己的行踪和挥霍自己的真气,只会平白葬送在如同群狼一样的荒匪手中。

躺在角马车上的赵小俊望着赵存孝的背影,百无聊赖的叫道:

“赵叔。”

话音未落,赵存孝一鞭子就甩了过来,在赵小俊面前打了一个鞭响,见把赵小俊吓了一个机灵,方才笑道:

“嘿,你以为昨天让你过继到我的户下,录入族谱是说着玩的么?我现在是你正儿八经的爹!”

爹?赵小俊一时陷入了沉默,爹究竟应该是什么样子的,他不知道,也许像苍山寨的叔爷们?

也许是吧......

赵存孝见赵小俊沉默不语,以为他一时接受不了,随即解释道:

“你要真不愿意喊,就叫干爹吧,赵家是个十分讲究礼数的家族,你如果在旁人面前喊我叔叔,怕是会被人笑话的。”

赵小俊摇了摇头,低声说了一句没关系。

见赵小俊情绪有些低落,赵存孝岔开话题,问道:

“你家在哪,能托到恩公的关系,想必你父母也不是普通人,何必非要来上这赵家的乡学,呵呵,要是不方便说就算了。”

这下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了,赵小俊的眼眶瞬间就有些泛红了。赵存孝见赵小俊一时没说话,转头看了一眼,这一看,让赵存孝急忙停下角马车,问道:

“怎么了这是?”

赵小俊深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一下心情,已经经历了许多的赵小俊,已经不是当初那个容易落泪的小孩子了。

抬头望向赵存孝,赵小俊还是有些低落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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