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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出事了 (1 / 4)

从市里回到家已经五天了,出于还要填报志愿的原因老蔡没有离开,暂时住在我家里,宋貂无处可去,跟老蔡也十分的熟悉了,自然也是在我家。

我答应宋貂说等填完志愿就陪她去她家,那个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说起来我也有些等不及了,那里的樱桃很甜,风景也很好。甚至我还想过,如果可以的话,长期定居在那里,做一个山野隐世也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但这个念头也只是一闪而过而已,我才二十岁,在古代或许早已经成家立业,孩子都差不多能打酱油了。可是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二十岁的我还没有踏出社会,不管是传说中糜烂的大学生活还是将来社会上的勾心斗角都还没有体验过,‘小隐隐于野,大隐隐于市’,于是我用这句话说服自己暂时放弃了归隐山林的念头。

小梦走了……。那天晚上她对我说出那番话的时候我就知道我没有挽留她的理由,不知何故被困了十几年的她,不管是出于自由还是亲情的考虑我都不能阻止她。或许……或许我可以开口挽留她,而她应该也有很大的几率会选择留下来。我不知道我和她之间是什么样的感情,以这种怪异的方式相处了十几年的我们,说是融为一体也不为过,所以我更加不能阻止她做出想要的决定,不管将来如何,她只要活得开心就好。

虽然小梦的离开可能会导致只限于传说中的‘双生子母煞’再次现世,导致很多无辜的普通人死于非命,但是在小我与大我的选择中我还是果断的选择了小我。

或者也不能说是选择了小我吧!因为于我而言其实心里是更希望小梦不要离开的。所以应该说是:如果让我从小梦的快乐和很多普通人可能会因此而死两者之间做选择的话,我选择了让小梦过得快乐。

从这一点来看,我不是个好人。我确实不是个好人,也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好人。如果我要是个好人的话,两年前死胖子就不会变成白痴了,哪怕时至今日每每回想起当初,我都没有觉得自己做错了,甚至我还在后悔当初就应该给死胖子补上一刀的,让死胖子这三个字从昵称变成事实无疑会让我更舒爽许多。

其实如果刘晓蓉真的利用小梦,两者之间变成了无比可怕的双生子母煞,那她第一个要杀的一定是我,从这一点来看,哪怕是对不起天下人,我也对得起自己了。我满足了小梦的愿望,如果因此产生的代价我没办法阻止的话,那我以死谢罪也足够意思了吧。

小梦也很可怜,从她的话语中我听得出来她也很想走,十几年的分别对她来说本就很不公平。难道让我站在大义的角度狠心阻止她与她妈妈相见吗?我不是圣人啊,这一点我不止一次强调过了。

当然了,虽然我说的很洒脱,好像没把自己的小命放在心上一样,其实我也有自己的想法。我很怕死,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无数次的要我死,又不要我死早就把我折磨成了一个十分惜命的人。我信誓旦旦的说我不怕死,要死也是我第一个死。这句话连一个标点符号都不能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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