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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孤屯义士 (1 / 4)

阿飞初来贵时代,对风俗人情了解得非常有限,可是话又说回来,这具躯体原本的主人,那个真正十三岁、从来没离开过山沟的夷人少年,只怕知道的比穿越者还少。所以他一时惊慌,喊出了“张老爷”的名字,事后想来,这句话差点儿就把自己送上了绝路。

先不提隔壁老王所说是不是真的,他们是不是真是县长族兄弟的佃户,就说这位张老爷乃一县的显贵,怎么会亲自跑穷山沟里来见自家的佃户呢?而就算他认识自家的佃户,又有什么义务帮他们作证呢?只要不耐烦地说一句:“不认识。”土兵们当场就能把这两个“东夷探子”砍下头来,以儆效尤。

好在还不必要张老爷出马,先有个县里的衙差帮忙做了证:“他们确实是城西穷坳里的佃农,小人识得。”

原来自家住的地方叫做“穷坳”,真是名实相符,穷得不能再穷了。阿飞在土兵的按压下,勉强抬起头来望了那衙差一眼,果然原本的记忆中还存着点儿模糊的印象。

他们家虽然是佃户,是不用直接向朝廷交租的,地租全都交给地产的主人——张老爷——而至于张老爷给不给国家上税,那就没人知道了,但他们家还总得要出口赋,也就是人头税。所以县里的衙差来过穷坳一两回——口赋一年一征,不过估计地方太穷,连半个铜子儿都榨不出来,所以连衙差都懒得白跑。

所以对这位衙差还有点儿印象,是因为他老人家在白跑一趟以后,一时脑袋发昏,竟然瞧上了隔壁老王家的那条老狗。可是一棒子打过去,没打到狗,倒被阿飞一声令下,猎狗扑上来叼住了他一条大腿。好在隔壁老王的那条狗终究是太老啦,估计比老王年轻不了几岁,大牙都快掉光了,所以没能真的伤到衙差,就这样,最终老王还是交出存着的两张兔子皮来赔罪了事。

所以这位衙差今天在没人逼迫,没人催促的情况下竟然站出来作证,不禁使得阿飞心中涌起一股暖流:“这世上终究还是有好人的啊……换了是我,竟敢放狗咬我,这时候就要一口咬定这俩货确实是东夷的探子无疑!”

可是紧接着就听那衙差又说:“这个年岁大的确实是汉人,年岁小的却是夷人,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砍了干净吧。”

我靠,这人真是夸不得,公报私仇也来得太狠了吧!阿飞赶紧大叫起来:“我家已七代在县中务农,只知自己是大汉的臣民,不知道什么夷人!请县尊明察秋毫,放了小人吧。小人年纪虽小,也愿助守县城,杀散夷寇!”

“你这孩子,”时公子略略躬下身来,望着阿飞的面孔,“你是不是跟谁读过书啊?”

在那种资讯极不发达的年代,要编瞎话其实特别容易。阿飞知道自己的谈吐有点儿不象真正的乡下穷小子——穷小子会在意什么年号问题吗?会口出“大汉臣民”这种词儿吗?——可他已经发现了时公子对自己颇感好奇,要是不这么说,就无法进一步勾动时公子的好奇心,那就很可能转眼间人头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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