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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汝之不慧 (1 / 4)

是峻拦住纬氓,说先生您既然来了,怎可不餐一饭便走?那我岂非有违待客之道吗?好说歹说,把纬氓请入堂中,随即杂役呈上食案来——饭食挺精致,是子高大概是受了是宏辅的影响,也从来“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在口腹之欲上颇下了一份功夫。

食案上有菜五道,君臣佐使,荤素搭配。纬氓并非素食主义者——僧侣而食素,那是南朝梁武帝以后才逐渐形成的习惯,《梵网经卢舍那佛说菩萨心地戒品第十》中明确说道:“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葱、慈葱、兰葱、兴渠是五辛。”此乃最早戒荤的含义;至于肉食,僧侣讲究吃“三净肉”,也就是“眼不见杀,耳不闻杀,不为己所杀”的肉,大可食用。今天纬氓是不期而拜,是峻一开始并没有准备他的饭食,所以食案上那些肉么,也肯定不是为了他而特意宰杀的牲畜,食之无妨。

但是纬氓不饮酒,说饮酒而醉,将会扰乱自己的心神,故此平素只以白水佐饭而已。

是峻请纬氓用餐,说等您吃饱喝足了,我再告诉您自己面上“杀意”之由来,请您为我纾解愁烦。

纬氓也不谦让,当即提起箸来,三下五除二吃了个肚儿圆,随即敛衽端坐,等着是峻餐毕。是峻心中有事,这饭自然也吃不香,略微扒拉了两口,便命杂役撤席。然后摒退众人,与纬氓并席而近,老老实实地就把今天逮着“大盗刘某”之事合盘托出。

纬氓静静地听是峻讲述完毕,这才双手合十,口宣一声佛号:“县尊差矣。佛说不杀生,杀生必造业障,还报己身。前县尊在乐浪杀害无辜,心中不安,至于今日,大害性命。今若再杀,得无懊悔至死耶?且死后下阿鼻地狱,以赎其罪,来世或托生畜牲道。何苦来哉?”

——关于杀害氏勋之事,是峻曾经向纬氓透露过少许,他终究没敢把是宏辅牵扯进来,只说有一亲眷逼迫自己,恐将不利于家族存续。故此无奈杀之而已,留下了好大的心结。

纬氓说了:“不知而杀,如食三净肉,不为罪也;知而杀之,如食不净物,因缘纠缠,必罹后报……”你要是没瞧出其中的冤情来,真当逮着了大盗刘某,那杀了也就杀了,可是既然知道是错捕。再枉法杀之,心里真的过得去吗?种因得果,怎么还可能奢求福报呢?

你是官员,执掌国法,不可能不杀人,然而杀人并不是目的,只是手段而已,杀一有罪之人,解救更多无罪之人才是目的。好比武将领军,为的是报国保家。在此种前提下杀戮再重,佛亦不罪,心亦可安;倘若妄侵他国,或者屠戮无辜百姓。那便是重罪了,即便当时不报,死后必然沦陷地狱,久不超生,就算超生,也会落入修罗道、畜牲道。

所以不知而杀。是公事,是国法,你脸上不会现出杀意来;知而后杀,杀意明显,我才能够一眼看破。奉劝县尊,还是赶紧悬崖勒马为好啊。

是峻说这错捕之事,乃县丞所为,本来不干我事,但我身为一县之令,倘若事情败露,必然会受到朝廷责罚啊,起码这三年任满后得为郡守的前程就要泡汤了,如之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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