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快?”我惊讶的目瞪口呆。
“不死妖王的女人,岂是易于之辈?”胡红英骄傲的说道:“从藏否找我帮忙的那一刻起,我就知道我寻找了一百多年的人回来了,于是派出家中所有好手四处巡查,不但藏否,连丹诺,郎三,哈格尔都在我的掌控之下。在这之前,我已经确定了哈格尔的藏身之所,刚才不过是核实一下他在不在而已。”
不会吧,胡红英这么能干?
我看了一下那个地址,发现就在保州市内,位于西郊的一个废弃工厂里面。
我问道:“哈大人身边,还有什么帮手没有?”
胡红英笑道:“无外乎是一群阿猫阿狗,没有一个是我们妖族成员,不足挂齿!”
如果哈格尔身边只是一群普通猫狗的话,其实也没什么可怕的。
我身边现在有练过武术的徐慧,有拳击高手兔儿爷,还有可以把手掌化成匕首,释放有毒烟雾的胡红英,应该能对付。
“既然如此,那咱们就去会会他!”我双眉一挑,走进了厨房。
我和哈格尔之间的矛盾,应该能够化解。
当初我之所以刺他几刀,实在是被他逼急了,后来他又聘请杀手把我活吃了,仇恨应该消解了吧。
至于我是不死妖王,他想杀死我逞英雄,那就更是无稽之谈了。
一号天杀令存在了几千年都没有成功过,凭什么哈格尔是这个幸运儿,如果晓以利害,我想他是会理解的。
厨房内有一组新买的餐刀,我随便摸了一把比较厚重的,长度在一尺左右,别在了腰间。
“快,家主要出门了!”胡红英双眼放光,兴奋的说道:“一百多年了,我终于又可以看到我家老头子大展雄威,快意恩仇了!”
徐慧连忙打开一个箱子,给我拿出一套新衣服穿上,自己却还背着一套。
新衣服做工精良,一看就知道是牌子货,这一套下来至少要上万了。
而兔儿爷则小跑着来到门口,把一双皮鞋放在我面前。
我这才发现,门口的鞋柜中竟然有三十多双新鞋子,有皮鞋,有运动鞋,有登山鞋,大小都和我的脚相符,显然是我晕倒的时候,他们出去采购的。
太浪费了,光衣服和鞋子至少几十万吧?
出门下楼,我的小六就停在楼底下,旁边还有一辆崭新的,没有牌照的奔驰车。
“老爷,这两匹坐骑你选择哪一个?”胡红英站在两辆汽车旁边。
不会吧,奔驰车也是我的?
看样子应该是才买的,连牌照都没来得及上。
胡红英,真是一个富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