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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节 王真真我想跑 (1 / 7)

孟昭跟马媛媛是在医院大门口碰上的。

孟昭是结束了一天的治疗,正准备回家,马媛媛则是买回了晚餐正赶回来。

俩人当然认识。

论辈分俩人是平辈,论年纪,马媛媛比孟昭小一岁,可是白贵比孟昭大两岁,因此孟昭管马媛媛叫嫂子。

俩人有十年没见过面,自从马媛媛离婚跟一个包工头跑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村子。

再次回来,却发现她的名声已经臭了。

太真寺村的人,根本不管马媛媛当初离开是因为什么,他们只知道马媛媛是跟人跑了,那就是不要脸的女人。

再次回来后,马媛媛只见了过去要好的一两个朋友,从她们口中听到,之后又从一些偶遇的熟人脸上看到,这个村子绝大多数人都看不起她,于是她也就熄了继续跟村里人来往的心思,没有在村里多逗留,因此回来后并没有见过孟昭。

村里人对自己的态度,让马媛媛很伤心。但没办法,她没法解释,一方面是村里人排外,白贵不管多么不是东西,但他是村里的人,而她作为媳妇,又是一个跑了的媳妇,是绝对的外人;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对女人往往更加苛责,没人在乎马媛媛是因为多么无奈的原因,是因为对婚姻多么的失望,才会强忍着一个母亲眷恋孩子的感情离开那个家庭的,所有人都只看到是马媛媛离开了男人和孩子的结果,就将她打进了道德的深渊,认定她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这些苦只有马媛媛自己知道。

她是郊县农村人,小时候家里姊妹多,她家里三个女儿,最后才生了一个儿子,因此父母将绝大部分的爱都给了弟弟,她们这些姐姐从小就被教育要照顾弟弟。

父母至少在感情上偏爱也就罢了,在物质付出上的不公,让马媛媛的命运彻底改变。她是家里的老三,当两个姐姐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她也上进入了高中,家里的负担实在太重。结果父母决定让她辍学,告诉她女娃迟早是要给人的,读那么多书没用,在高二那年就让马媛媛去城里打工了。

马媛媛的学习成绩其实不错,当年她本有机会上大学的,却因为是女孩,就早早的进入了社会。辛苦自不用说,打工挣来的钱,还要全部寄回家里。

在社会上,马媛媛渐渐变得世俗,越来越难以忍受这种命运。她不想成为一个一辈子为弟弟或者的姐姐,她渴望有自己的生活。

但家里条件太差,稍微条件好的人家,都不愿意跟他家结亲。马媛媛到了适婚年龄,迟迟找不到归宿。最后打工认识的一个朋友,将她介绍给了城中村的白贵。

那时候的白贵,因为无所事事,好吃懒做,近处知根知底的人家,没人愿意将女儿嫁给他,一直娶不到媳妇,因此愿意接受马媛媛,马媛媛则是对自己的娘家过于失望,因此草草将自己嫁给了白贵,最后给娘家的弟弟挣了一笔可观的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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