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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9章 富家翁 (1 / 3)

大明光武四年元月二日,大雪纷飞,冷,淮安府桃源县明军盘龙大帐内,暖意融融。

朱亨嘉在帐内生了火炉,摆了酒席,宴客。请的既不是王公贵族,也不是文臣武将,而是商人,盐商。原因很简单,北伐之战打到现在,国库快空了。没银子怎么行?他将主意打到了盐商的身上。

大明朝以前实行“纲盐制”。将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十纲,每纲二十万盐引,每引折盐三百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未入纲者,无权经营盐业。官府将盐运到各地指定的地方,卖给固定的盐商,各地盐价自定,不能跨界售盐。

后来,光武大帝听了曹登榜的话,改“专商引岸”为“一例通销”,不再实行专商垄断,由官府在指定场所发售给任何想买盐的商人。只要信誉良好、本金充足,皆可入纲册参与食盐买卖,且销售食盐,不再有地域限制。

“一例通销”依然保留了盐引,商人必须先向官府取得盐引,才能凭盐引到指定的场所支盐。为了防止一些巨商凭借资金实力,垄断食盐销售,盐课提举司规定,既使名籍在纲册,每户每年最多也只能买五万引、一千五百万斤盐。

现在北伐缺银子,朱亨嘉把主意打到了这些盐商身上。想让人家掏银子,不给好处不行。他发话了,允许八家盐商每年多买五万引盐,条件是每家掏五十万两银子劳军。

为抢这八个名额,盐商们头都要挤破了。他们不缺银子。《明史・盐政议》记载,大明的盐业资本非常集中,仅在扬州一地就有三千万两之多,“在广陵(扬州)者不啻三千万两,每年子息可生九百万两”。

而大明全国的税收总额,每年平均不过才一千万两。大明盐商,真的不缺银子。

狼多肉少,户部只得提请朱亨嘉圣裁。

光武大帝是个重感情的人,他还记得徽商帮自己走私食盐、堵塞运河的交情。大笔一挥,将八个名额中的六个,给了徽州商帮;江西商帮、广东商帮各得了一个。

这八位很痛快地交了银子,每年的支盐量增加了一倍,开心;光武大帝不费吹灰之力,得了四百万两的军费,也开心。

“来,朕敬诸君一杯”,朱亨嘉举起了酒樽。

“草民谢主隆恩”,八大盐商齐拜谢举杯,有的还留下了激动的眼泪。

自商鞅变法起,中华商人的地位便很低。秦国对商人“废逆旅”、加重税;汉朝不许商人穿丝绸,到哪儿都得步行;晋代更离谱,规定商人只能一只脚穿白鞋,一只脚穿黑鞋;唐代不许商人子弟参加科举??

大明光武皇帝陛下竟然请吾等商人吃饭,真乃一代圣君啊!

盘龙大帐内,充满了酒食的香气和感激涕零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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