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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三言志(2) (1 / 3)

王承先知道了许季山等人的想法。

但他并不认同这样的回答。

他望着陈仲,只想听听陈仲的观点。

许季山知道自己的话,不能说服王承先,便也望向陈仲。

当下,能够一言服众的,或许只有这一位了。

于是乎,所有人,不约而同,将期待的目光放在了陈仲身上。

陈仲沉吟着,缓步前行。

新昌左近,沃野千里。

唯有昌山周围,稍有起伏。

其西侧不远,即是淯水东支,隔河可见阡陌纵横,远远的一道如线城垣,位在北方。

不一刻。

来至淯水河畔。

居高临下,见排浪西去。

陈仲终于开口:“《道德》曰:有无之相生、难易之相成、长短之相形。此非至论也哉?比于今日,曰新旧之相除,亦近先师之论也欤?”

众人闻言,不由点头。

这是无可争议的,同时也是一种表态。

陈仲不认为新法、旧法之间存在水火不容的矛盾。

新与旧,是对比产生的,同时也是互相转化的。

但新法之所以产生,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修行法门中断,上进之路受阻。

所以,仅仅站在中间和稀泥,也是没有意义的。

陈仲继续道:“或曰,旧法未足进。以我观之,诸般法门皆在‘可名’之属,‘可名’即在‘常’与‘非常’之间,未曾脱于‘名’外。”

“既在‘名’内,当知‘名’不外‘道’,以‘名’求‘道’,孰云不可?”

“修士者,求‘道’而不得,不自内省,辄以怨怼归于‘可名’之法,此非我辈之过乎?”

仍是引用《道德》开篇。

陈仲先是表明观点,认为任何一家的修行法门,都属于“可名”的行列,也就是修士对大道的体会、认知范围内。

既然没有超出这个范围,那么很显然,任何一家法门都不是大道以外的存在。

于是接连两问。

以大道之内的存在,求取大道,谁能说这是错误的?

修士求道没有成功,不从自身寻找问题,却责怪对大道的体会、认知,这难道不是我们这些修士自己的过错吗?

众人相视无言。

陈仲的责问,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够反驳。

中古以后,数千年来,修士被困于相当于儒家修身境之处,无有突破,归根结底不是法门的问题,而是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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