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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舆金辇璧,窃盗鼎司 (1 / 4)

郑成功对沈树人这个一路罩着他的大哥,还是毫无保留的。沈树人让他把证据都拿来,他分分钟就照办了,立刻让手下过船去取。

郑成功也丝毫没考虑“大哥这么做,是不是有打算以朝廷公器的威慑力,来谋取私人利益”。

这并非郑成功不忠于大明,而是他如今满眼看到的大明官僚,公忠体国人品值得信赖的实在是太罕见。

郑成功如今也才刚要十八岁,觉得自己还没有看穿人本质的眼光,所以大哥说谁是坏人,他就当谁是坏人。

至于大哥自己,那肯定是天字第一号大明忠良,帮大哥做事就是忠于朝廷。

一刻钟后,沈树人看着手上刚拿到的新材料,大致梳理了一遍。

饶是他有所心理准备,看到细节后,还是不禁被这事儿的严重程度惊到了。

郑成功手上的证据,起码能证明,涉及江西九江府、南昌府、饶州府、袁州府四府之地,累计至少六七家地方豪绅望族控制的商旅,涉嫌跟蔺养成的流贼有物资交易。

而且,这还仅仅是最近的交易。按照蔺养成属下被严刑拷打得出的口供,此类交易至少持续了将近三年。

当初的交易对象,也不仅限于蔺养成,还有如今已经死了的刘希尧和贺锦。

交易时间从崇祯十一年他们还没被熊文灿招降之前、到招降之后、再到后来崇祯十二年又被张献忠裹挟再次谋反。

严格来说,这些交易当中,只有其中崇祯十一年下半年、到崇祯十二年上半年的这一年多的时间里,算是合法的。

因为当时蔺养成、刘希尧已经暂时归顺朝廷、算是洗白身份,是“圈地自守”的大明地方将领,大明商人当然可以名正言顺和他们做生意。

可是,在这些流贼被诏安之前、以及再次复反之后,依然跟他们保持物资贸易往来,这就铁定是通匪,没得洗。

最后,郑成功的那些证据还显示,这些江西豪绅富商之所以冒险坚持交易,基本上就是因为贪图其中的巨额利润――

之前刘希尧蔺养成还是合法的大明将领身份时,他们每年采购过冬紧缺物资时,价钱也都比较便宜。

因为是合法生意,竞争就激烈,入场的人就多,当时至少有二三十家江西商人分这块蛋糕,物价也就哄抬不上去。

蔺养成等人复反后,又变成匪的身份了。继续保持交易,卖方的风险就大了很多,所以原本的二三十家供应商,锐减到了六七家最有势力的留下。

这些人往往后台硬、遇到朝廷检查也有人通风报信,所以才有这个胆子――

这也很好理解,就好比21世纪初、开允许未成年人的网吧是合法生意时,做这门生意的人就很多,大家利润也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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