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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 九成和一成 (1 / 4)

在这片荒漠,纸张并不是稀缺的东西。

有一种数量比人类多好几倍的小体型沙虫,它们有两层皮,外面一层是粗糙、坚硬,如石头一般的,但只要敲开外面这层,就会发现,里面有一层纤维丰富,泛着淡黄色的薄皮。

这种天然的纸材,正是太阳靴荒漠的特产之一。

所以就算浪费了好几张,费根也不在意,只是换了一张又一张,琢磨着从《乡下酒馆的寂寞老板娘》这本最新著作里,寻找出他所需要的东西。

他的挚友,在成人类书籍里藏故事的手法,并不是完全固定的。

有时候,关键的东西是标点,有些时候,则是页数,所以哪怕是和他相熟的费根,也得耗费不小的力气。

“高墙……羽毛……”他回忆着纸条上,那些看似矫揉造作的词,终于发现了关键点。

书中的情节发展,和女主角·寂寞老板娘私会的一群男主角,因为事情败露而翻墙逃跑。从这之后,书的底角,就出现这位文学大师的自创符号,如同简笔的羽毛,简简单单的线条。

这是无疆的鹰在十多年前,自己创造、并在文艺界推广开来的新标点符号。

一般常被用来增加文章的感染力,是已经被广泛使用,不会引起怀疑的东西。

直至死之前,无疆的鹰选择了这种,几乎等同于他一生成就的标点符号,来留下给挚友的遗书。很简单,只要把它强调的词、句,连在一起就行了。

“唉,我亲爱的老朋友,我欠你的钱就别计较了。”

读出第一句,费根神情有些恍惚。

听到他的声音,路奕和罕银之矢,立刻打断了对于酬谢的商谈,都凑了过去。只有狱卒对这件事了无兴趣,搬把小椅子临窗而坐,开心的欣赏夜景。

“有结果了?”路奕站在费根身后,探头向纸张。

“快了。”

他一页页翻动,写一个新词,总是要花上好几分钟。

这种挠人的速度,让罕银之矢和路奕都觉得很无聊。大概是这个原因,罕银之矢想了个打发时间的话题:“对了,费根,我有个很好奇的事,你和无疆的鹰真的是挚友?”

“为什么这么问?”他头也不抬。

“我也只说了,你的风评很糟。”说完,罕银之矢看了一眼旁边的酒瓶,“他虽然偶尔会写这种低俗的读物,但至少是位高尚、孤僻的文学巨匠……”

“哼,高尚?”

像是见到了最蹩脚的小丑,费根对罕银之矢也敢嗤之以鼻。

“我可不这么认为——所以,我和他关系不错……”

他还记得,这位落魄的作家还年轻时,曾在酒馆弹着极其蹩脚的吉他,想成为伟大的吟游诗人。那吉他是他祖辈传下的,毫无疑问,是从罅隙对面漂流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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