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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五十一章 战略 (1 / 5)

简而言之,控方采用步步为营策略胜率较高,但是要耗费很大的时间和精力。控方采用直击大本营的策略,存在一定的变数,特别是目前还弄不清楚小雨、老管家、晓月之间的关系,很可能被辩方反击,并且一击致命。

就这个问题,镜头和司马落是吃亏的,他们两个人多次败在曹云手上,对曹云有心理阴影。他们拿不准哪个策略可以拿下案子。在开庭之前,两人就放弃了奇袭手段,决定先步步为营。先查清楚范妻绑架案的主谋和同案犯的情况。

不一定要得到真相,只要辩方承认同意是这个情况,那就可以结束过程的庭辩,进入到结果的庭辩中。

曹云知道结果庭辩输面极大,谢陆和晓月再厉害,也还是普通人,也只是从瑞士银行调动钱财。镜头这等人要弄清楚钱的来源是比较容易的,更何况谢陆给绑匪的钱是从家庭账户上划出去的。

谢陆在和绑匪谈判时候,绑匪播放了片段,谢陆就给钱了。根本就没有咨询律师,在谢陆看来,绑架是绑匪干的,和自己无关,自己就是买了一个视频而已。但证据讲究因果。比如有一个人每天都在射杀大象,他有罪,只有他有罪吗?如果不是有那么多人购买,他愿意犯罪吗?

在法律中,对类似的行为有不同的判定。比如杀大象,取象牙,杀大象的人有罪,象牙经过走私进入东唐,走私犯有罪。购买者在不知道象牙是非法获得的情况下购买了象牙,无罪。最多就是缴回象牙制品。

第二种情况,某人为了赚一千万,行会了一百万,法律判定两人都有罪。其中有一种分支很有意思。a的企业本应该获得税收减免,但一直没有执行,a行会b,b批准了减免。在这种情况下,a所获得利益为正当利益,其行会行为无罪。b有罪。

第三种情况,a抢劫了b的手机,a在正常渠道把手机卖给,案发后,a肯定有罪,如果不知情,则无罪,并且不用缴回手机,手机损失由a负责。什么是正常渠道,比如盆子换手机,只要公认的合法的交易渠道,都属于正常渠道。

谢陆的麻烦在他看过视频,他知道这是范妻被绑架的视频。从以上各种情况可以得知,购买者处于知情的情况下仍旧购买,都有罪。如果是象牙,皮草这些商品就算了,毕竟买家目标不固定,购买者即使有罪,也是轻微罪。谢陆属于特定买家,而且摆出一亿现金墙悬赏,并且承诺追加悬赏金。

这情况等同没有其他人会花钱购买象牙。谢陆说:我花五千万买象牙。也就是说谢陆的悬赏导致范妻被绑架,最终谢陆给了绑匪钱,形成了关系和证据链。

庭辩结果,辩方肯定非常吃亏,无论从法理还是道理角度来说,都很吃亏。曹云非常希望在过程中缠住对方,让对方露出破绽,解决对方,避免最终的决战。

令狐兰负责战略,她将本案分成三到四个重点部分,曹云要做的是,在每个部分上做到最好,只要抓到破绽,就能在这个部分上击毙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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